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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09年房屋建筑工程工作要点
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09年房屋建筑工程工作要点

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策部署,以及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围绕房屋建筑工程领域,制定了2009年工作要点,旨在加强建筑市场监管,保障工程质量安全,推动建筑业健康发展,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
一、 加强建筑市场法规制度建设与完善

  1. 加快修订《建筑法》及相关配套法规,研究制定规范房屋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部门规章,为市场监管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。
  2. 完善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制度,规范招标投标行为,遏制围标串标、虚假招标等违法违规现象,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
  3. 健全工程造价管理制度,加强工程造价信息的动态发布与监管,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。

二、 强化建筑市场准入清出与动态监管

  1. 严格建筑业企业、勘察设计企业、监理企业等资质审批与管理,完善资质标准,强化对企业技术力量、管理水平、工程业绩的核查。
  2. 加强注册执业人员管理,完善注册建筑师、结构工程师、监理工程师等注册人员的继续教育、执业行为和信用记录管理。
  3. 建立健全建筑市场各方主体(建设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)信用档案和评价体系,实施信用信息公示和差别化监管,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。
  4. 加强对外地进本地承揽业务企业的备案管理,消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,促进全国统一建筑市场的形成。

三、 突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核心

  1. 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,重点加强对保障性住房、大型公共建筑、灾后重建项目等民生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。
  2. 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,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。
  3. 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,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,加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管力度,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。
  4. 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,规范检测行为,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。

四、 规范工程承包与劳动用工管理

  1. 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承发包行为,严厉查处转包、违法分包、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  2. 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,探索建立工程款支付担保、履约担保、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机制,保障工程款项和农民工工资的支付。
  3. 加强建筑劳务用工管理,推行实名制管理,督促总承包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用工和工资支付负总责,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合法权益。

五、 推进建筑业发展与技术进步

  1. 引导和鼓励房屋建筑工业化、标准化发展,推广节能、节地、节水、节材和环保的建筑技术、材料和产品。
  2. 推动建筑业企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,鼓励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,提升核心竞争力。
  3. 加强建筑市场信息化建设,推进电子招标投标、工程项目管理、企业人员与信用信息平台建设,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。

六、 加大执法检查与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

  1. 组织开展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建筑市场执法检查,针对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查。
  2.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,依法依规严肃查处,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,接受社会监督。
  3. 加强部门联动,与发改、财政、审计、监察、人社等部门协调配合,形成监管合力。

2009年,建筑市场监管司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紧紧围绕房屋建筑工程领域的中心任务,创新监管方式,完善长效机制,努力构建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、诚信守法、监管有力的现代建筑市场体系,确保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,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。

更新时间:2026-02-09 10:42: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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